举世瞩目的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分别将于9月23日至10月8日、10月22日至10月28日在杭州举行,这是国家的大事、全省的要事,也是市民家门口的喜事。
作为辖区内律师事务所,我们更要响应“打赢亚运攻坚仗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正面示范作用”的号召,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参与社会基层治理,凝心聚力,助力营造“我爱杭州、奉献亚运”的社会环境。
9月17日下午,事务所副主任张春霞律师来到萧山区党群服务中心为盈丰街道党员服务中心党员们开展了一堂《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看如何守护“平安亚运”》的法律讲座。
前几天新闻里报道有婴儿被高空扔下来燃烧的烟头烫伤。近年来,随着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高空抛物坠物事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小区和谐,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那么,高空坠物致人、物损害,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张律师从法律适用、举证责任分配、责任承担、赔偿种类等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让大家了解到上述行为触碰的不仅仅是民事赔偿责任,对于故意高空抛物者,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根据具体情形将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同时对物业服务企业责任也予以相应明确。
结合迎亚运,全民运动,张律师又引入了下一个问题:进行有风险的体育活动受伤了,谁负责?比赛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在活动过程中出现因器械所伤、参赛人员碰撞等伤害难以避免。作为成年人,应对自己参加体育活动面临的合理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害有清楚的认识。因此《民法典》明确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即“自甘风险规则”。
通过张律师的以案释法,大家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在大家也表示作为杭州市民,我们都有责任、有义务带头为营造亚(残)运会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良好环境,当好东道主、办亚残运会的成功举办添砖加瓦、贡献力量。